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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(2/2)

什么歌词嘛?

彬地不起的纪蔚寰签好名字,盖了手印,得到蝴蝶的订情之吻。

然后,他情脉脉举步向蝴蝶,停在她面前。

一听就知作词者准是纪蔚寰本人!

“蝴蝶,求求你嫁给我…”

“哈哈哈哈…”连男爵在内,大家鼓掌叫好,胡起哄:

她这时还让他双膝跪地,不请他站起来。

七、老公与老婆均不得外遇,亦不得神外遇。其神外遇之标准,由老婆判断与制定。目前老婆严正要求:老公不得与老婆看不顺之女谈话、接、目光相对。日后若有其它追加要求,老公需全力效忠,死而后已。

没有人可以怀疑这一

接着呢,她慢慢自包内拎一张折叠得整整齐齐的小纸片,再慢慢把小纸片完全展开来,拿到他前轻轻地晃着。

说着就动手去拿那一张纸,没想到金湘蝶把手回,凝视他笑说:

“不必看了,我同意,我遵守,我一问题都没有!”

于是他们的婚事就这么“成”了。

“这是结婚证书之外的附款,只要你详细看过它的内容,觉得没有问题,确定每一项条约你都能同意并且遵守的话,我们…呵呵,随时可以举行婚礼。”

【全书完】

九、以上条款自结婚当日生效。

“把这个签了,我就嫁给你。”

三、老婆有权拒绝老公求,并得以在拒绝之际,不提任何理由与说明。而老公不得发怒、记恨或寻问柳(藉由第三人合法或非法之易解决问题),但得以不藉由第三人自行解决。

八、二人日后若不幸离婚,老公必须一文不取离开,并不得拖泥带,纠缠不清,而老公自结婚起让与老婆之所有财产,自动弃权,不得追讨。离婚之后上述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、第五、第六、第七条款自动失效,双方不得再要求对方履行该款项之内容。唯前夫纪蔚寰必须时支予前妻金湘蝶赡养费,而赡养费之数目,为前夫纪蔚寰当时工作收之半数。

(签名)纪蔚寰(盖章)

她叫他签,他不敢不签,这就等于君要臣死,臣不敢不死的理一样!何况她还许下了终作为投注,他哪还得了三七二十一呢?签了就对了。

他当然不会看的,她心知肚明。

〈结婚证书之附款条约〉

他下跪了。

“哈哈哈哈…”在一片笑喝采声中,纪蔚寰结束了他的演唱,得满大汗。

五、婚姻生活中若有争执或不和之情事发生,凡事以老婆意见为最后决策,老公得以不服气,但不得不服从。若事态严重,衍生成吵架互斗之际,老婆得以怒骂,老公不得还;老婆得以动武,老公亦不得还手。

他抬起脸冲着她猛笑:“好啊,我上签。”

立约人:

一、本人金湘蝶(以下简称老婆)与偶纪蔚寰(以下简称老公),于法定结婚后,老公所有财产无条件由老婆理。包括动产、不动产、保险受益金、基金、票、外汇、工作薪资、银行存款、信用卡、金卡、现金卡…等等,并不得蓄藏私房钱。而老婆于老公所有财产中,有义务挪拨小额资金予者公作为生活费,其数目多寡,老公不得有异议,亦不得讨价还价。

十、本结婚附款条约所生争执,如有诉讼,双方同意以台湾台北法院为第一审合议辖法院。

“要我嫁给你,只有一个前提。”

四、婚后一切家务琐事全由老公负责承担,其中包括倒垃圾、通桶、换灯,以及所有清洁打扫之工作,务求家居环境窗明几净,纤尘不染,而老公不得有怨言,但老公得以雇请女佣代劳,老婆不得反对。唯雇请女佣之薪,由老公生活费扣除。

很好,她要嫁的男人一定要下跪求婚的,她很持这一

真是名副其实的“求”婚!

呵呵!金湘蝶漾满幸福的笑容,是因为觅见真吗?

本人金湘蝶与偶纪蔚寰拟定结婚附款如下:

但是呢,那张合约更是让她这丽坏女人笑得合不拢嘴的真正主因。

大家都在问?除了纪蔚寰。

六、老婆对老公所要求之一切差役,如司机、快递、厨师…等等,老公一律遵从照办,不得反抗,务求全力以赴,鞠躬尽瘁。反之,老公对老婆要求一切事宜,老婆有权视心情合,老公不得异议。

二、老婆有权决定是否生育小孩,者公不得涉,不得迫,不得威胁利诱,更不得以设计陷害之手段,致使老婆怀,例如:在保险之情事。

“答应他,快答应!”

这个是什么?

一个满足满意的笑容,从她脸庞绽,因为早在期待之中,她不会拒绝。

“没错,我们都是见证人…”

(签名)金湘蝶(盖章)

一颗大大的钻戒后,他直地跪下,开求婚:

【1】【2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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